“我很庆幸这里是学校,如果是在外面,你们三个人刚才的表演只会让学校蒙羞。”
“混账,够了!你告诉我,我们哪里做得不好?”
“到了现在还不肯承认,真是可悲!一定要我说明白吗?贝斯手你刚才副歌部分足足弹错了两个音,这点敢否认吗?”
“……”
“而且在我看来,你的贝斯弹得并不怎么样。然后是你——负责打鼓的这位同学——你时不时会比其他人慢上半个节拍,配合这么差就不要一起出来玩,OK?一首经典的摇滚乐居然被你们这么糟蹋,你们如果出去说自己是皇家音乐学院的学生,都没有人会信!”
“OK!OK!你最厉害!那我们来看看你的表演?”
“F.U.C.K!我手上正缠着纱布,你是眼睛瞎了没看见吗?”
……
秦叶往人群里一凑,瞧了几眼,又听了几句,明白了个大概。
圈子中间有两伙人。
一伙是之前在这儿又弹又唱的三名同学。
吉他手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黑发亚洲人,一直沉默着没说话,贝斯手也是黑头发的亚洲人,但没戴眼镜,是三人中主要开口争辩的那人,而鼓手则是一个胖胖的金发西方人。
但此刻三人都是脸色涨红,都红到了耳朵根那儿。
看来之前副歌部分贝斯手确实是弹错了两个音,而鼓手的配合也不咋滴,属于明摆着的事实,容不得反驳。
而另一伙则只有两人,一个金发碧眼,右手缠着纱布的男生,还有个棕色头发的男生。
不过那个棕色头发的男生一直没说话,只有那个金发男生在发飙,长得高高壮壮的,此时横眉竖眼,看上去怒气冲冲,跟吃了炸药桶似的,也不知道咋回事。
瞧他这卖相,秦叶觉得他更适合打篮球,而不是演奏乐器。
至于冲突原因,则很简单,大概就是那个金发男生路过时觉得那三人水准太差了,然后就开嘲讽了,接着就吵了起来。
弹错两个音?
这只是小失误而已,若是放到街头演奏中,那是绝对没人在意的,或者说,大概也没几个人能听出来。
但这儿是英国皇家音乐学院,是享誉世界的音乐学府,这儿的学生基本都从小就开始接触音乐了……
至于鼓手与另外两人配合不好的问题嘛,人家或许还在磨合啊!谁一上来就能配合得天衣无缝的?
因此,在秦叶看来,那个右手受伤的金发男生根本就是步子迈得太大了——蛋疼!
但,这世界就是这么蛋疼!生活特么比小说都精彩!
就在穿越前的那天晚上,秦叶还看到新闻说,RB有个男的因为妻子太关心孩子,嫉妒了,吃醋了,20年没跟妻子说过一句话……
那新闻看得他都蛋疼了!
摇摇头,抱着看热闹心态凑过来的秦叶觉得有些失望。
若是那金发男生的右手没受伤,上去弹个一首,你来我往之下,还有点意思,但现在么……虽然那金发男生是鸡蛋里挑骨头,纯粹没事找事,但事实却是那三人确实没弹好,此时也是一副无话可说的样子,所以接下来等那个金发男生开完嘲讽后,这场热闹估计也就散了。
说起来,有人露天演出,还跟人发生了争执,居然只有十几个人围观,大概流行音乐在这儿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吧,喜欢的学生恐怕不多。
总之,很显然,这场热闹的意思不大了。
但谁知,他这一摇头,却是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力。
争吵双方看了过来,身边的几个围观学生看了过来,而见此,其他围观的学生也看了过来。
“呃?”秦叶有些愕然,摇了摇头,道,“你们不用管我,我就看个热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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