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驹饶有兴致地看着老鸨,笑道:“那,红玉姑娘总是要陪客人的,干嘛偏偏就不能陪我呢?再说,我知道她在舞池上跳舞,我又没要她现在过来,跳完舞再过来便好。”
“公子说笑了。”老鸨欠身道,“只是,孙县令来了,红玉姑娘是孙县令常常临幸之人,这红玉姑娘在跳完舞,自然是要去服侍孙县令的。所以……”
白驹摆摆手:“罢了罢了。一会儿我的朋友会来,等他们来了我再决定吧。”
“可是这……”
白驹扔给她一块银子,说道:“放心,银子我有的是。我现在想要自己喝酒,麻烦你走开,有问题吗?”
“没问题、没问题。”老鸨连忙赔笑,走开了。
“我就知道,白驹哥哥说的,又是这种地方。”一人在白驹对面的座位上坐下。那人长发束冠,虽然有着一撇小胡子,但是面目比白驹还要清秀几分,胸部却微微隆起,看上去十分健壮。
“哟,男装不错。”白驹笑了笑。来人,正是换了男装进入怡红楼的寻刺。
寻刺抱怨道:“哼,白驹哥哥,你还说呢,又来这种鬼地方。虽然我也不在乎,但是经常寻花问柳,要是得了花柳病,那该怎么办啊?”
“修行之人,体质良好,应该能够避免。”说着,白驹还一本正经地思索起来,“所以,寻刺妹妹不必过多地担心啦。”
“唉,好吧,我也懒得管你。”寻刺环视了一下周围,“不过,你都来这么久了,居然没有叫小姑娘陪你喝酒?”
白驹指了指正在舞池上跳舞的女子,说道:“你知道她吗?”
“风尘女子啊,有什么特别的?”寻刺仔细观察了一下白驹所指的女子,无论是相貌,还是身材,就算是在这春楼之中,那女子也算不得出彩。虽然女子的舞确实有那么点儿意思,但是在这风尘之中,能歌善舞的女子很多,就算是那北漠醉梦阁的花铃姑娘,舞蹈都比这女子要出色一些,寻刺实在是看不出这女子的特别之处。
“她叫红玉,虽然在这怡红楼中算不得特别上乘的花魁,却是今天审我的那位孙县令常常临幸之女。”白驹将被子里的酒喝完,然后又倒了一杯,说道,“这不,那孙县令上午刚刚上完堂,下午就到这怡红楼中想要临幸这位红玉姑娘了。”
“你的意思是……在她身上,可能会有线索?”寻刺猜测道。
白驹略一点头,说道,“没错。一般来青楼的常客,要么是真心实意来寻花问柳的富家子弟,要么是平日压力过大的人,这其中,以官员为主要。生活中压力过大,在青楼女子身上,能够短暂找到心里寄托,平日里的不快之事,在无意中向青楼女子提起,也不是不可能的。”
寻刺用手扶着脑袋,撑在桌子上,坏笑地看向白驹:“如此看来,白驹哥哥,应该是属于前者,真心实意来寻花问柳的那一类喽?”
白驹翻了个白眼,“我可不是富家子弟。”
“既然如此,为什么你不把她叫来,当面问她?”
“青楼女子也是有职业操守的好不好?”白驹无语地看向她,“一般来说,除非官员问话,她们在客人那儿听到的东西,都不会往外说的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寻刺拱手,正色道,“白驹哥哥真是经验丰富,令在下佩服。”
“行了行了,你别调侃我了。当务之急,是要快些找到那些间谍的藏身之所,以便救出落秋。”
寻刺无奈道:“可是,坐在这儿干等着,也不是办法呀!”
“不,我是在等朋友。”
“朋友?谁呀?”
“来了。”白驹的目光,看向了寻刺身后。
寻刺回头一看,见两个人从大门处走过来。一个身着华贵之服,脸上布满笑容,举手投足之间,无不体现着纨绔子弟的气质;另一个手持青色宝剑,着青衫便服,面目冰冷,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感觉。
“这两位是……”
“吴太守之子吴进,洛印第一剑客罗安。”白驹介绍道。
“不敢当。”闻言,罗安连忙拱手,不过话语说的却是事实,而非自谦,“准确地说,应该是‘洛印五虎’外,洛印第一剑客。”
“也不能这么说,秦漠耍剑的话,估计也不如你。”白驹耸了耸肩,目光瞥了寻刺一眼。
虽然秦漠秦仲寒是寻刺最尊敬的人之一,但是白驹这么说秦漠,寻刺并未生气,反倒还理所当然地点了一下头。因为,寻刺知道,白驹说的是事实。
四年前,洛印城梦书公主选驸马的时候,他们“洛印五虎”有过一次正面比拼。一开始,秦漠使剑,不敌四人,后来换了双锏,却将“才绝”白隙然、“乐绝”叶枫、“智绝”江令成逐一打下擂台。最后,秦漠和陆吾颖战了许久,不分胜负,其对招之精彩,令人叹为观止。最后以平手结束,陆吾颖获得了“剑绝”的称号,而秦漠,则获得了“武绝”的称号。
不过,让罗安和秦漠比剑,基本可以说是以罗安之所长攻秦漠之所中,罗安就算赢了也没那么光彩。
反应过来的罗安苦笑了一下,在白驹身旁坐下。
吴进倒是注意到了白驹身边的人,问道:“不知,这位兄台是?”
寻刺拱手,略微欠身,说道:“见过吴公子。我乃是天鹰王将座下属将,‘天鹰十二骑’之千戏,路过此地,特来助白公子寻找失踪的叶公子。”
“噗嗤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