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中写道:
“小苏,老头子我要出去走走,也不知道哪个时候才能回来,所以你的东西是时候还给你啦。你虽然从来没有问过你的身世,但是我感觉得到你应该想知道吧。
好吧,也是时候告诉你啦,其实……我也不知道你的身世,嘿嘿。
六七年前,我去长白山旅游,在一处深涧中,就看见了昏迷不醒的你。那时你看起来也就十一二岁,但是却受了很重的伤。身上只有这两样东西,就连一条裤衩都没有。没错,你是光着屁股的,嘿嘿,那小丁丁就像绣花针似的……”
“喂,老头儿,你丫的过分了哈!”傅苏心里忍不住徘腹了一句,本来想直接把这信烧了,用来烤火的,结果想了想还是硬着头皮继续看了起来,毕竟有关自己的身世来历。
“据我推测,你一定是和家人出来旅游,不小心和家人走散了,然后遇见了抢劫的,被劫财劫色了。毕竟那时的你秀气的跟个小姑娘一样,难免会被变态惦记……额,事情都过去了,你也不要多想,要节哀顺变。”
“握草,你大爷的才被劫财劫色了呢!……”傅苏平常是一个三好学生,人前从不爆粗,可是现在看到那老头儿胡扯一通,最终他还是不禁握了个草。
“后来,我将你送到医院后,医生救活了你,不过你却失去了记忆,只知道自己叫傅苏,别的一概不知。
我通过一些渠道也尝试帮你寻找过家人,可是也毫无消息,于是我便收养了你。
这枚时钟吊坠和戒指都是当时你身边的物品,或许有关于你的身世,那时我怕你弄掉所以为你暂时保管着,现在你已长大,我现在就交还给你了,至于你要怎么处理,那是你自己的事。
然后生活费学费你就自己打工赚吧,要是你实在是活不下去了,就去市局找你章晓秋侄女,嘿嘿,你还不知道吧,那丫头前些日子已经调到你们启南市了。
哦对了,还有一件事,前些年京城李家的李世武欠我一个人情,他做主把他孙女李仙菲许配给了你,还给了婚书,要有时间你可以看看你未来媳妇。
嘿嘿,你不用担心,那小丫头小时候我见过,模样俏丽的很,想必现在长大了肯定是个大美女了吧。
好啦,老头子就说这么多,不用找我,我喜欢逍遥自在。”
看完信后,傅苏也不知该出哪里开始吐槽。首先,生活费和学费一直都是他自己赚的,那老头还好意思说。至于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媳妇,傅苏更是惊呆了,指腹为婚?娃娃亲?这都特么是多少年前的套路啊?
傅苏从信封里,确实抖出了一封婚书。
“那老头果然一点也不靠谱,京城李家可是京城的大家族唉,还有那李世武是谁啊?那可是某军区大佬!他又怎么可能会将宝贝孙女,许配给我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穷小子呢?”傅苏只能无奈了摇摇头。
如果这封婚书不是敷衍,那么就说明那个叫李仙菲的女孩必定其貌不扬,非丑即残。
当然,就算对方貌若天仙,傅苏也不会接受这门婚事的。
用人情换来的婚姻,傅苏并不感冒,现在又不是封建年代,什么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指腹为婚都是无聊空话。
所以傅苏想着,等自己有时间,得去李家把这婚书给退了。
收拾好婚书,视线又拉回到两件物品上。
那条时钟挂坠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,就和地滩上大甩卖的平民饰品是同一货色。之所以叫它时间吊坠,完全是因为在通透的玻璃珠表面,刻着时钟图案。
准确的形容一下那个图案就是,一个由长短不一的两把小剑形成的v型纹路,看上去就如同时针和分针。将吊坠珠子对着光亮看去,还能看去珠子内部和表面上刻着一些均匀的纹路,就像是密密麻麻的刻度。总的来说,就是和地摊货一样……略土。
让人十分好奇的是,在这玻璃珠内部,还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黑色块状物。经过傅苏仔细观察,他觉得那东西很像是芯片存储卡之类的东西。
不过要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,还得敲开玻璃珠,将那玩意儿取出来确定一下。
当然,傅苏没傻逼到真那样做,毕竟这土气的吊坠是他仅有的东西之一呢。
将吊坠戴在脖子上,傅苏又开始捉摸那枚青黑色的戒指。
这枚戒指也很普通,样式很简单,唯一特别一点的是,在那青黑色的戒环上面,镶嵌着一枚米粒大小的金色晶石,显然不是什么钻石。
戒指在手中把玩了一会儿,傅苏并没有什么发现,于是便将戒指戴在了食指上。
让人意外的是,戒指与手指十分启合。就在戒指戴上的瞬间,傅苏只觉记忆中有什么东西松动,就连沉重的身体也似乎轻松了些许,腹部仿佛有一股热流在窜动。
傅苏没有注意的是,那金色晶石里闪过一丝淡淡的蓝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