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好喜欢这本金书。
它让我知道,我还是有魅力的,
它让我明白,还是有男人对我有感觉的。
之前因为悟空的事,
我的打击很大,
好像自己什么也不是,
不会被任何人喜欢。
这次转世而来,
当看到悟空时时挂着的我前世的画像时,
我内心真的是很感动。
我觉得悟空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,
这样的人,
即使一时对我冷冰冰的,
也迟早会被我融化。
却没想到悟空的心真的永远都是石头,
无论我怎么融,
都化不了。
金书在我手里不停地翻滚,
泪水却已经不争气地流出。
“对不起,天蓬,对不起!”我心里喃喃道:“可惜我与你相识,实在是太晚了。悟空已经在我心里生了根,发了芽,即使我把芽都拔掉,那根,也牢牢地占据着我的心!”
我恨自己不争气,
我怪自己没骨气,
人家都那样待你了,
你为何还要把热脸凑过去?
我把金书展开,一点一点地将它撕毁。
既然我给不了天蓬他想要的,
那就不要再给他以希望了。
我知道金书被撕毁的举动,
天蓬能感应得到。
他掌管天河十万水军,
英姿飒爽,意气风发,
会有许多女孩子喜欢的。
而悟空现在深陷危局,
莫说是女孩子,
恐怕身边的朋友,
也会一个个离他而去。
这是人性,
趋利避害的人性,
悟空不知道,
但是,
我懂。
我的本源真身虽是九尾白狐,
但我现在的身体却是谢冰莹。
九尾白狐不惧那些天兵天将,
但是谢冰莹惧。
悟空有难,
凭我一个人是救不了他的。
要救他,
就必须搬救兵。
我决定去找牛魔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