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在凳上,老余看着窗外点点灯光,心里的野马开始驰骋。
那个叫落霞的姑娘和自己差不多大,今有幸认识,算不算一种缘分?
若是继续交往下去,会不会成为自己另一半?
他拍拍脑袋,混账,才什么时候,不过了几句话,便想到几年后,无耻不无耻,可笑不可笑啊?
拍的很重,头有点疼。心疼一秒钟,继而又想道:追求一下,没问题吧?真心爱慕人家姑娘,去加深了解,争取成为一个朋友,这念头不算过分吧?
呵呵,老余呀,你还挺狡猾嘛!转着圈子要结识人家,不还是有想法吗?
但他念叨着:二八女子一朵花,哪个男儿不想她?这是他的打油诗之的诗句,因此,他曾经被同学讥讽为情圣,前面缀了三字:不要脸。
想想,他脸上火辣辣的。
喜欢漂亮女子咋啦,咱又不打算干不道德之事,喜欢美,欣赏美,是一种情趣好不好?
红裙好啊,代表着热烈,落霞姑娘应该是个很好相处的女孩子,一定不是那种扭捏、惺惺作态之人,与她在一起话,当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。
一只黑色猫被一只白色狗追赶,冷不丁跳起来,正好落到老余肩膀上。狗不甘心,凑过来,对着老余汪汪汪叫着。
老余一跺脚,“嘿,东西,你怎么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,男人怎么可以欺负姑娘?”
狗懵了,它是姑娘,我是绅士?
“没明白,是吧?走,惹恼了公主,看我怎么揍你!”
狗感到莫名其妙,一步三回头,人家也是想和猫玩玩好不好?你这家伙好可恶,非得矫情撵我走,真是可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