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叔明离开合肥后,包拯的日子再度回归平静,终日里不是练拳写话本,就是温习科考功课,时值七月上旬,一日风和日丽,在小丫头桃夭夭的纠缠之下,包拯决定带着包山、桃夭夭一同去合肥县逛街。
这次出门,包拯也并非全是为了陪桃夭夭玩,同时也要解决两件事情,一是他的臂力与八极拳法都练习到了一定程度,可以正式开始练习六合枪,所以想要上县里去买把称手的铁枪;二是他的《西游记》话本终于写完,他准备带到合肥,找一个说书先生卖出去。
小包村到合肥县里,要比去山外亭还要近些,一路上,包拯将桃夭夭搂在怀中,一前一后坐在包山家的老黄牛上,包山则在前头牵牛。
“我有一头小毛驴,我从来也不骑,有一天我心血来潮,骑着它去赶集,我手里拿着小皮鞭,我心里真骚气……”包拯一面揉着桃夭夭的小脑袋瓜,一面得瑟的哼着小曲。
“笨蛋包哥哥,咱们骑得是老牛,不是毛驴。”桃夭夭将小脑袋向后仰起,一抬头正好瞧见包拯的下巴。
“切,大山叔,你家这黄牛有名字吗?”包拯假装不理桃夭夭,反问牵牛的包山。
“一头乡下耕牛,起啥名字。”包山回头说道。
“名字还是要有的,依我看就叫小毛驴好了。”包拯认真地讲道。
“小黑老爷说叫啥就叫啥。”包山乐呵呵的应下。
“你看,是不是小毛驴?”包拯低头对着怀中的桃夭夭显摆道。
桃夭夭闻听,嫌弃的白了包拯一眼,然后轻轻拍拍身下的黄牛,那样子仿佛在说,摊上这么个主家,真是为难你了,那黄牛好像读懂桃夭夭的意思,嗤一声打了个响鼻作为无奈的回应。
“我有一条小毛驴……”自以为战胜了桃夭夭的包拯,得意的昂首挺胸,继续哼唱。
包拯一路哼哼,因为这首歌实在太过魔性洗脑,当走到差不多一半路程的时候,桃夭夭也不知觉的跟着哼起来,再走一段时间,连老汉包山也跟着哼唱起来,主仆三人便一路哼着儿歌,快乐地往县城赶去。
过路的行人纷纷侧目,暗想,哪来的三个白痴。
快入城时,因为城门口迎来送往的人实在太多,包山与桃夭夭都不好意思再开口,只有包拯一臭不要脸的还在哼唱,望着周围行人古怪的目光,包拯不由想起一句诗,顺嘴吟道:“别人笑我忒疯癫,我笑他人看不穿。”
包拯无意的随口一吟,却引来不远处一位公子哥的关注,这位公子哥年约二十,身子骨颇为柔弱,好似随风摆柳,面皮干净白皙,相貌俊俏,一袭白衣,身骑高头大马,听闻包拯吟诗,只觉得其意深远,词句间流露出的潇洒放浪之情,与自己的性格极为相似,因此心生结交之意,驱马来在包拯身边,叫道:“敢问公子方才吟诵的,可是亲手所做的诗句吗?”
“我家小黑老爷吟的诗,自然是他亲手作的。”包拯没搭茬,反倒包山先开口反驳。
自从他跟着包拯混了俩月后,便对包拯萌生了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一般的尊崇之情,尤其是包拯给他用过卫生纸以后,他更是对包拯佩服的五体投地,不愧是读书人家,连上厕所都那么讲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