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弊左手牵小鹿,右手握着长孙兰的素手,在中街穿行。
金乌当空,时间来到正午,这条紫华府最为繁华的街区此时人山人海,来往车辆络绎不绝。
不时有几队身着黑甲,手持钢抢的城卫在巡街走动,这些城卫皆是军中精锐,双目有神,腰身挺拔,没有半分懒散之气。
两侧街边有卖些玩意小吃的行商走贩,也有各类装潢考究的商行酒楼,不乏衣着贵气的客人们在其中进出。
来紫华府这么多天,刘弊其实也没真正意义上的出来看看,正好腹内馋虫作祟,便带着两姐妹出来打打牙祭。长孙兰和鹿儿的衣服毕竟是在隔壁匀来的,连换洗的都没有,而且也并不合身。
三人用了餐,便走走看看,来到了一家古香古色的铺子,名叫“常红阁”,里面摆着琳琅满目的锦罗绸缎,大多是贵妇少女在挑选试衣。
“这里应该还算不错。”
刘弊点点头,领着两个小姑娘往里走。
“看起来好贵……要不咱们算了吧,去街边上随便买两件合身的便是。”
长孙兰抿着樱唇,有些怯懦,舍不得花钱在这上面。
刘弊笑道:“不吹牛,我在清野城也算是富家大少,你们既然在我身边,穿路边摊的衣服岂不是跌了份。”
说完,他牵着两个小姑娘大步进去。
门口的侍人是个三十来岁的美妇,第一眼看到穿着粗布麻衣的鹿儿和长孙鹿,眉头轻皱,他们这里的衣服价格不菲,应该不是这种穿着的家世可以消费的。
不过随后,她立马有回过神来,脸上挂起笑容。
“这位大爷里面请,是挑现成的还是定做,小店的裁缝可是一等一的心灵手巧!”
这身怒涛门的衣服还是相当有辨识度的,而且穿着它的人剑眉星目,英俊帅气,举手投足间有股从容的气度,一看就不是普通人。
做生意的,这点眼力见还是有,立马就热情的将三人迎了进去。
…………
就在三人进了常红阁时,混迹在人潮中一个脸颊凹陷,骨瘦如柴的青年,带着两个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汉子,坐到了对门的茶馆中。
他叫来小二,要了壶碧螺春。
“拿来吧。”
黑衣汉子的面孔隐藏在蓑帽之下,看不清表情,声音没有任何感情波动,从小二手里拿过铁壶,顺手抛了枚碎银。
小二手忙脚乱接了银子,急切道:“客官小心,那里头装得是沸水……”
却见那黑衣汉子恍若未闻,捧着滚烫的茶壶径直往窗边的座位走去。
“怪人……”小二挠了挠头,不再多管,又去接待别的客人了,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,少多嘴,是他干活时掌柜教的规矩。
孙崇已经在后面跟了有一段路了。
他本还想再修养几日,等时机成熟再出手抢夺灵童,以保万全,谁料幽鹤那老杂毛并未把僵尸完全交给他,连控尸铃铛上的神念都未抹去。
也就是说,这两具白毛僵并没有完全属于他。
为了安抚僵尸让它们听话,除了血食外,还必须每天喂自己的血给他们吃。如此一来,就算孙崇生冷不忌的杀了不少人,也只能堪堪恢复到七八成实力。
他实在忍不下幽鹤了,只想快快远走高飞。
两个裹在黑衣中的汉子,一动不动的坐在他旁边,身上隐约传来森寒的气息,宛如死物。
“这两头僵尸,绝对不是单纯的借给我用,幽鹤肯定没这么好心,恐怕更多还是监视之意……”
孙崇收回思绪,透过手中茶杯的热气,望着刘弊的背影眼神闪烁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…………